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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材CPR认证

  

  2011年3月,欧盟颁布了新建筑产品法规RETULATION (EU) No 305/2011 – CPR,并通告了新法规于2013年7月进入强制执行,取代了老CPD指令89/106/EEC。

  新的建材CPR认证也是欧盟的统一性能评价方法,为了确保建材材料性能的安全可靠,保证其境内的建筑物和土木工程在设计与施工上不对人、家畜(禽)、财产的安全构成威胁,同时为维护普遍的福利所遵循的其他基本要求。新的法规保留了CPD的核心因素,避免了各地法规的差异。

  CPR法规的范围

  “建筑产品”是指任何以永久性方式包括在建筑工程内的任何产品,建筑工程包括建筑物和土建工程。

  建筑产品举例:钢结构、水泥、电线电缆、门窗、建筑五金件、地板、玻璃、壁炉、壁纸、瓷砖、卫生洁具……

  CPR对建筑产品的基本要求

  产品必须适用于符合其预定用途的建筑工程(整个工程和工程的各独立部分),同时要考虑到经济性,就此而论,工程必须在遵守包含以下基本要求的法规条件下满足这些要求。在正常维护的情况下,这些要求必须在经济合理的使用寿命内得到满足。本要求通常涉及可预期的行动。

  1. 机械抗力及稳定性(Mechanical Resistance and Stability)

  - 建筑物的设计、建造需使作用在其上的载荷在建筑物建造及使用过程中不能导致以下危险:

  - 建筑物整体或部分倒塌;

  - 超出允许范围的重大变形;

  - 由于承载建筑物的重大变形损坏其它部件、配件或配置设备;

  - 由于与预期原因不同的事件造成的损坏。

  2. 防火安全(Safety in Case of Fire)

  - 在有火灾发生时:

  - 建筑物承载能力在特定时间段内有效;

  - 烟火在建筑物内的产生及扩散应受限;

  - 火灾向其它建筑物的蔓延应受限;

  - 居住者可逃离建筑物或以其它方式可被救援;

  - 考虑救援人员的安全。

  3. 卫生、健康及环境 (Hygiene, Health & Environment)

  - 在建造、使用周期内及拆除中,建筑物不因以下原因对工人、居住者、邻居、环境、气候造成威胁。

  - 有毒气体的释放;

  - 有毒物质、挥发性有机化合物、温室气体、危险颗粒的排放(室内/室外);

  - 有毒放射物排放;

  - 危险物质释放于地下水、海水、地表水或地面土壤;

  - 危险物质释放于应用水或对应用水有负面影响的物质;

  - 废水排放、烟道气排放、固液废弃物处理故障;

  - 建筑物部分潮湿或建筑物内表面潮湿。

  4. 安全使用及易接近性 (Safety and Accessibility in Use)

  - 在使用或操作中不可接受的风险、事故或损坏:滑到slipping、坠落falling、碰撞collision、烧伤burns、触电electrocution、爆炸及盗窃造成的伤害injury from explosion and burglaries,另外,应考虑残疾人对建筑物的接近及使用。

  5. 噪音防护 (Protection Against Noise)

  - 建筑工程的设计和施工必须使工程范围内的人员及附近居民能觉察出来的噪音控制在低水平,使他们的健康不受威胁并能让他们在令人满意的环境中睡眠、休息及工作。

  6. 能源经济及保暖性 (Energy Economy and Heat Retention)

  - 考虑到居住者及气候条件,建筑物取暖、制冷、照明及通风设备应使用尽可能低的能量;

  - 在建造及拆除中应尽可能节能。

  7. 自然资源的可持续利用 (Sustainable Use of Natural Resources)

  - 建筑物的设计、建造及拆除应保证自然资源的可持续性,尤其应保证:

  - 建筑物及其材料、部件在拆除后的再使用或再循环能力;

  - 建筑物耐久性;

  - 在建筑物中使用与环境兼容的原材料及二次材料。

  CPR认证的模式

  System 1+ Product certification comprising the issuing of a certificate of constancy of performance with determination of the product-type, continuous surveillance and audit testing by a notified product certification body

  1+类:产品型式测试,工厂及FPC检验,持续监督,检验

  System 1 Product certification comprising the issuing of a constancy of performance with determination of the product-type and continuous surveillance by a notified product certification body

  1类:产品型式测试,工厂及FPC检验,持续监督

  System 2+ Factory production control certification with continuous surveillance by a notified factory production control certification body

  2+类:工厂及FPC检验,持续监督

  System 3 Determination of product type by a notified testing laboratory

  3类:产品型式测试

  System 4 Manufacturer's tasks only.

  4类:制造厂产品型式测试

  CPR法规与CPD指令主要差异

  - 诸多新的定义

  - 在设定条件下CE标志成为了强制要求

  - 进口商和分销商需要承担同样的责任

  - ETAG 和ETA(许可)将分别被EAD和ETA (评估)替代

  - 技术评估机构(TABs)的责任

  - 授权机构的责任

  - 公告机构(NBs)的额外责任

  - 公告机构授权程序

  - 取得CE标志的相关简化程序

  - 市场监管与防护措施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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